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犍检概况 | 检察动态 | 检务公开 | 工作交流 | 以案说法 | 法律法规 | 诉讼指南
 
 举报须知
 申诉须知
 网上举报
  | 申诉须知

申诉须知
  (一)受理申诉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及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Copyrigh © 2005 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邦致科技︱技术支持

蜀ICP备06004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