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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
 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
 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供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
 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现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的,依法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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