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督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押人员逃脱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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